
一、計劃簡介
隨著香港人口老化,社會對多元化及優質的長者照顧服務需求日益殷切。為此,香港政府推出了「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旨在透過「錢跟人走」的嶄新資助模式,賦予合資格長者更大的自主選擇權,讓他們能夠根據個人需要,在社區中揀選最合適的照顧服務,實踐「居家安老」的願景。這項計劃不僅是一項福利措施,更是社會福利政策從服務主導轉向以用家為本的重要里程碑。
1. 什麼是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是一項由香港社會福利署推行的資助計劃。它顛覆了傳統的服務配額制度,改為向合資格長者發放具貨幣價值的「社區照顧服務券」。長者或其家人可以持此服務券,在市場上自由選擇參與計劃的認可服務提供單位,購買所需的社區照顧服務。這種模式強調使用者的選擇權和主導性,讓服務更能貼合長者個人的實際狀況與偏好,無論是日間護理中心服務,還是上門提供的長者家居照顧服務,均可使用服務券支付費用。計劃自2013年起以試驗形式推行,並因應社會反應及評估結果不斷優化,目前已成為香港社區照顧服務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2. 計劃目的與服務範疇
計劃的核心目的在於支援身體機能中度或嚴重缺損的長者,讓他們在熟悉的社區環境中獲得適切的照顧,從而延緩或避免入住安老院舍,維持生活質素與尊嚴。其服務範疇廣泛,主要分為兩大類:
- 中心為本的社區照顧服務:例如日間護理中心/單位,提供護理照顧、個人照顧、復康訓練、膳食及社交活動等。
- 家居為本的社區照顧服務:即上門到戶的長者家居照顧服務,包括個人護理(如洗澡、餵食)、基本護理、復康運動、家居清潔、送飯服務,以及護老者支援等。
長者可根據評估結果和個人意願,混合搭配使用不同服務,組合成最切合自己需要的「個人照顧計劃」。這種靈活性正是計劃的最大優勢。
3. 服務券種類及價值
服務券的面值並非固定不變,政府會根據經濟狀況、服務成本等因素定期檢討。以2023/24年度為例,服務券的面值分為兩種級別,以應對不同照顧需要程度的長者:
| 服務券級別 | 每月面值(港元) | 主要對象 |
|---|---|---|
| 級別1 | 8,060 | 身體機能中度缺損的長者 |
| 級別2 | 10,110 | 身體機能嚴重缺損的長者 |
值得注意的是,服務券價值是政府對服務的補貼額度,使用者仍需按「共同付款」原則支付部分費用。共同付款金額分為六個級別,根據長者的經濟狀況(主要參考家庭每月收入)而定,由每月港幣273元至最高服務券面值的40%不等,確保資助資源能更精準地投放到最有需要的長者身上。
二、申請資格與流程
了解計劃概覽後,若家中有長者可能需要相關服務,下一步便是釐清申請資格與着手辦理。整個流程設計旨在確保資源合理分配,並由專業人員評估長者的實際需要。
1. 申請資格詳細說明
申請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資格:
- 年齡要求:年滿60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
- 身體機能狀況: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後,被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或嚴重缺損,並建議適合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照顧服務。這項評估會由認可的評估員(通常為社工或護士)上門進行,全面評估長者在自理能力、認知能力、情緒行為等方面的狀況。
- 居住安排:正在或將會居住於社區中(而非安老院舍)。
- 經濟狀況:沒有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的長期個案補助金或社區生活補助金作出申索。領取普通高齡津貼(生果金)的長者則符合資格。
計劃優先服務正在輪候資助社區照顧服務或資助護理安老院的長者,但其他合資格長者亦可主動申請評估。
2. 申請所需文件準備
為使申請過程順暢,建議提前準備好以下文件副本:
- 長者的香港身份證。
- 長者及其同住家庭成員的最近3個月收入證明(如薪金單、銀行存摺、稅單、綜援證明等)。此為釐定共同付款級別的重要依據。
- 住址證明(如水電煤賬單)。
- 如有,可提供醫生證明、出院紙或其他相關健康狀況文件,供評估員參考。
3. 申請步驟及注意事項
申請流程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 提出申請及統一評估:可透過多個途徑提出申請,包括:聯絡任何一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或直接向社會福利署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秘書處查詢。提出申請後,相關單位會安排認可評估員為長者進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
- 評估結果及服務券選擇:評估完成後,長者會獲知評估結果。若被評為符合資格,將會收到「服務券選擇表格」。長者需在指定期限內決定是否接受服務券,並選擇心儀的服務提供者。
- 簽訂協議及開始服務:選定服務提供者後,長者、服務提供者及社會福利署會簽訂三方協議。之後,服務提供者便會按協議開始安排服務,而服務券亦會正式生效。
注意事項:整個過程,尤其是等待評估和服務編配,可能需要數週甚至更長時間,建議及早規劃。評估時家人最好在場,以便提供更全面的資訊。
4. 申請結果通知及覆核機制
無論評估結果是否符合資格,申請人都會收到書面通知。若對評估結果有異議,長者或其家人有權提出覆核申請。覆核申請必須在收到評估結果通知信後的14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社會福利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管理辦事處提出,並闡明覆核理由。辦事處會安排另一位評估員進行重新評估。此機制保障了申請人的權益,確保評估的公平與準確。
三、服務提供者選擇
成功獲發服務券後,最重要的一步便是選擇合適的服務提供者。這決定直接影響長者未來所獲服務的質素與生活體驗。
1. 如何查詢認可服務提供者名單?
社會福利署會定期更新並公布參與計劃的認可服務提供者名單。最便捷的查詢方法是瀏覽社會福利署「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專題網站,網站上會列出所有服務單位的名稱、聯絡方式、服務地區、以及所提供的服務類型(例如:日間護理、到戶長者家居照顧等)。此外,亦可致電計劃秘書處或向協助申請的社工索取相關名單。在選擇前,務必確認該服務單位是否能在長者居住的地區提供服務。
2. 選擇服務提供者時的考量因素
面對眾多選擇,建議從以下幾個核心層面進行考量:
- 服務內容與彈性:仔細比較各單位提供的具體服務項目,是否能滿足長者的特殊需要(如失智症照顧、復康運動)。同時了解服務時間安排是否靈活,能否配合家庭日程。
- 地理位置與便利性:對於中心服務,交通是否方便?對於長者家居照顧服務,服務員上門是否便捷?這關係到服務的穩定性和可達性。
- 服務團隊的專業性:了解單位的員工資歷、培訓及人手比例。可詢問是否有註冊護士、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等專業人員支援。
- 單位口碑與實地考察:透過親友推薦、網上評價獲取初步印象。強烈建議在決定前,預約參觀日間中心,或要求家居照顧服務單位安排面見,親身感受環境、氛圍及與員工溝通,觀察他們對長者的態度是否耐心、尊重。
- 收費透明度:清晰了解在服務券面值之外,是否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如特定活動材料費、交通費等),所有收費應列明在協議中。
3. 服務合約簽訂及內容細節
選定服務提供者後,便進入簽訂「服務協議」的階段。這是一份涉及長者(服務使用者)、服務提供者及社會福利署的三方協議,至關重要。簽約前,務必逐條細閱以下內容:
- 服務詳情:明確列出所購買的每一項服務內容、次數、每次時長及服務時間。
- 費用安排:清楚列明服務的每月總費用、服務券支付的金額、以及長者需自付的「共同付款」金額。
- 協議有效期及終止條款:了解協議何時開始、何時結束,以及任何一方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前終止協議(例如:長者健康狀況改變、服務質素未達標等),所需的通知期是多久。
- 雙方責任:包括服務提供者保障服務質素和安全的責任,以及長者方需配合的事項(如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按時付款等)。
- 爭議處理機制:協議應說明若出現服務糾紛,應透過什麼渠道(如服務單位主任、社會福利署)解決。
切勿在未完全理解的情況下簽署。如有疑問,應立即向服務單位或負責社工查詢清楚。
四、服務券使用方式
簽訂協議後,服務券便正式投入使用。了解其運作機制和相關規則,能確保服務持續穩定,並避免不必要的誤會或損失。
1. 如何使用服務券支付服務費用?
服務券的支付過程對長者而言是「無形」的,無需長者親手兌換。社會福利署會根據有效的服務協議,每月直接向服務提供者支付服務券價值相應的補貼金額。長者只需按協議規定,每月向服務提供者繳付自己需要承擔的「共同付款」部分。服務提供者會發出收據,賬目清晰。這種設計大大簡化了長者及其家庭的財務操作,讓他們能更專注於服務本身。例如,當您為家人選購了每週三次的上門長者家居照顧服務,您每月只需支付幾百元的共同付款,其餘大部分費用已由政府透過服務券直接資助予服務機構。
2. 服務券有效期及注意事項
服務券自簽訂協議起生效,有效期一般至該財政年度結束(即每年3月31日)。但需注意以下關鍵點:
- 續期:服務券並非自動續期。社會福利署會在服務券到期前重新評估長者的資格(包括身體機能及經濟狀況)。合資格者會獲發新一年度的服務券。
- 中途退出或變更:若長者因入住院舍、離世或其他原因不再需要服務,必須盡快通知服務提供者及社會福利署,終止服務協議。未使用的服務券價值不會以現金形式發還。
- 服務券級別調整:若長者健康狀況有顯著變化,可要求重新評估,以調整服務券級別(如從級別1提升至級別2),從而獲得更高額度的資助,應對增加了的照顧需要。
3. 服務變更或取消的處理
長者的需要可能隨時間改變。若需要增加、減少或更換某項服務,甚至轉換服務提供者,應按以下步驟處理:
- 與現有服務提供者溝通:首先與服務單位的負責人商討,看能否在現有協議框架內調整服務內容。
- 正式提出變更:如需大幅變更或轉換機構,需書面通知社會福利署及現有服務提供者,並根據協議規定給予適當通知期(通常為一個月)。
- 重新選擇與簽約:轉換服務提供者,意味著需要終止舊協議,並重新選擇新的服務提供者,簽訂新的三方協議。在此期間,服務可能會出現空窗期,需提前規劃。
整個過程應以長者的福祉為中心,確保服務變更平穩過渡,不影響照顧的連續性。
五、常見問題解答
在計劃的實際應用中,使用者常會遇到一些具體操作上的疑問。以下整理並解答幾個常見問題,希望能進一步釋除疑慮。
1. 服務券金額不足時怎麼辦?
服務券的面值設有上限,如果長者所需的服務組合總費用超過服務券面值加上既定共同付款額,便會出現資金缺口。此時有幾個選擇:一是與服務提供者商討,調整服務組合,在不影響核心需要的前提下減少一些非緊急項目;二是長者家庭自資支付超出的費用;三是探索其他社區資源作為補充,例如一些非政府機構提供的免費或低收費的社區支援服務。如果長者健康狀況惡化,導致服務需求大增,則應主動申請重新評估,爭取提升服務券級別。
2. 可以同時申請多項服務嗎?
計劃的設計本身已允許長者使用同一張服務券,混合購買不同類型的服務,例如同時購買每週兩天的日間中心服務和每週一次的上門長者家居照顧服務,這稱為「服務組合」。但需要注意的是,長者不能同時持有兩張或以上的社區照顧服務券,也不能同時使用服務券和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等其他政府全額資助的社區照顧服務,以避免雙重資助。然而,服務券並不妨礙長者使用其他非資助或市場上的自費服務。
3. 服務券遺失或損毀如何處理?
服務券以電子形式管理,並無實體券,因此不存在遺失或損毀的風險。所有記錄均存檔於社會福利署的系統中。長者及其家人需要妥善保管的是與服務提供者簽訂的協議文件、繳費收據以及相關的評估結果通知。這些文件是證明參與計劃和處理任何服務爭議的重要依據。
4. 其他常見疑問解答
問:如果對服務質素不滿意,如何投訴?
答:首先應向服務提供單位的管理層反映問題。若問題未獲解決,可向社會福利署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秘書處或相關地區的福利辦事處作出書面投訴。社署會跟進調查,並要求服務單位作出改善。
問:服務員上門提供長者家居照顧時發生意外,責任誰屬?
答>正規的認可服務提供者必須為其員工購買勞工保險及相關責任保險。在簽訂服務協議時,應確認這一點。一般情況下,服務提供者需對其員工在提供服務期間發生的意外承擔僱主責任。協議中應明確相關條款。
問:計劃與「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有何不同?
答:兩者都是社區照顧服務,但資助模式不同。服務券計劃是「錢跟人走」、用家自選的模式,有共同付款機制。而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則是政府直接資助服務單位,合資格長者免費獲得服務,但選擇權和靈活性相對較低。兩者不能同時享用。
總而言之,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為香港家庭提供了一個具彈性且以用家為本的支援選項。透過深入了解計劃內容、審慎選擇服務、並善用其靈活機制,長者及其家屬便能更有效地規劃適合的社區照顧方案,讓長者能在尊嚴與舒適中,安心於社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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